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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林业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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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李桂玲 贾利光《博物馆与非物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包括采伐民俗、搬运民俗、护林民俗。生活在林区的人们在长期的木材生产劳动中形成自己特有的生产习俗,这些习俗的形成和演变,与每个历史时期的生产条件、生存环境的发展都分不开。砍伐不但劳动强度大,而且颇具危险性,在黑龙江省的威虎山林区伐木工人为了安全,在生产劳动中遵循一系列采伐习俗:放树“三不见”,即放树的不见打枝丫的,打枝丫的不见造材的。这三个工种要各相距 70 米之外,以保证安全;超过四五级风就不能放树,大雾大雪天也不能放树等规定,以免发生事故。伐木时,工人们还创造了“喊山号子”,有“顺山倒”“迎山倒”“横山倒”之分。粗犷的放山号子不仅是工人们协作劳动的号令,也起着树倒时提醒周边人注意的作用。木材在装车时也有劳动号子,数人踏着节拍,步调一致地通过跳板将原木装上车。在林业民俗中,同样有相应的心意民俗事象。如树墩子被认为是山神爷的宝座,是不准随便坐的,如果谁硬要坐会不吉利;威虎山林区有东北虎,虎被认为是神圣者,虎就是山神爷,“虎”字是不允许随便说出口。遇到要讲“虎”字时,人们会用“猫”字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