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2008年5月19日下午,我馆干部职工来到一号馆广场。14时28分至31分,全体默哀三分钟,沉痛悼念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遇难的同胞。
信息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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