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诵:王宝英
我国传统农业之所以能够在自然条件很差的情况下实现持续发展,就是因为我们的祖先在农业生产实践中摆正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尊重经济规律与生态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表现天、地、人相参的农业 “三才” “三宜”理论反映的也正是在农业生产中要做到 “顺天时,量地利,用力少而成功多”。
“三才”指天、地、人,也称天道地道和人道。《易经》强调,天之道在于“始万物”,地之道在于“生万物”,人之道的作用就在于“成万物”。人们尊崇天道,基本观念是“天道之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最重要的表现是春夏秋冬周而复始,是为“天时”。天时决定着自然界万物生长的节律,与农事直接相关,故又称农时。地道,立地之道也。大地载育万物,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古人关于地道的基本观念是“尽地利”,是指充分发掘土地的生产潜力以增加产量。人道,是指人之行为应遵天道、地道,即“顺天时” “尽地利”,又要促“人和”,发挥群体之力。二十四节气、地力常新和精耕细作,这三者便是对应于天、地、人的“三才”思想的产物。
所谓“三宜”,即因时、因地、因物制宜。农业的丰收与否,取决于能否因地制宜、合理使用土地,能否选择宜于种植的植物品种,这正是古代司稼(掌管督促农业生产、征收农业赋税的官员)的职责,即负责考察农作物品种,以确定适宜种植的土地。 “量力而行”主张农业经营的规模,需要度量自己的力量,与物力、劳力等相称,既不要超过自己的力量盲目扩大经营规模,也不要缩小经营规模,使自己的力量不能充分发挥。这是一切农业举措必须遵循的原则。
“三才”理论是将农业生产看作是人与自然环境相互联系的动态整体,人们只有在农业生产中,做到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和谐与协调,才能出现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局面。我国古农书无不以“三才”理论为其立论的依据。 《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和《审时》4篇,是融通天、地、人的相互关系而展开论述的。西汉《氾胜之书》的“凡耕之本,在于趋时、和土”,可作技术看,也可视为三才的具体化。这种思想贯穿于后来的《齐民要术》等所有农书。
农业生产过程既是农业生物在自然环境下的自然再生产的过程,又是人工干预下经济再生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业生物、自然环境和人工干预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在“三才”理论系统中,人不是以自然主宰者的身份出现的,而是自然过程的参与者;人和自然不是对抗的关系,而是协调的关系;因而产生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也正是在这种整体观的指导下,我国古代农业重视农业系统中废弃物质的再利用。